罗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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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证号
14401201811019994

专业领域:民商事领域、建设工程领域、企业法律顾问


服务过的客户: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英德市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伟丰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分公司、广州森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绿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业务成果: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处理多个标的过亿的民商事案件,擅长处理民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刑事辩护及法律调查事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个人业绩:

1、广州市某公司诉某地产集团合资、合作开放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标的五亿多。(代理某地产集团的一审,经答辩后,广州市某公司自行申请撤诉,并由广州市某公司承担一百多万诉讼费)

2、英德市某房地产公司与莫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四千多万。(代理英德市某房地产公司向清远市检察院申请抗诉,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提级审理;再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求)

3、上海某安装工程公司与广州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被告,该案标的一千五百多万,为被告减少了七百多万,仅需支付八百万工程款)

4、为深圳某物业清远分公司的大型项目撤场提供法律服务,顺利交接物业并与项目驻场人员顺利解除劳动关系,避免社会矛盾及经济纠纷。

5、为多家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多年的物业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及物业管理费催收服务。

7、江门新会某塑料公司与江门某电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江门新会某塑料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并进行债权申报,参与债权人会议)

8、赵某、李某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代理原告,经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均判决驳回广州市规资局的行政决定及广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